第一人称,写了一场癫狂的迷恋,
狗血洒的特别有技术含量,第一人称不苏不白
主线狗血而矫情,挟着倾盆狂撒的歇斯底里气势。
但期间夹杂的几段宛如夜半旁白,是打动我的地方,
我很喜欢作者的调调,她的文风特别迷幻,
像是一个固执的小孩在喃喃自语,无忧无虑无怨无仇。
攻再渣,换到受这个视角好像也隔了一层东西。
要是写出身良好的受,就更有种不知疾苦的天真感,特别萌。
蒙太奇式的情感表达,跳跃隐晦。
特别有意思,很难碰见如此狗血的,满足了长久的挂念。
【当你走上你预谋已久的道路上时,心脏已经不加速跳动,你可以像只土老冒兔子一样蹿出老远,蹿进小田野的边缘,你看着那黑沼泽,看着那沼泽心上那颗嫩嫩的香香的芽苞——好想吃掉!越来越想,想得晚上做梦也在想。
沼泽慢慢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诱惑。
于是,兔子跳了。
冰冷的坠落,那几乎是永恒。】
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